什么是“基地+農戶”,“公司+農戶”模式啊,查的那些看的我糊涂死了,誰能幫我講解下,謝謝
一、什么是“基地+農戶”,“公司+農戶”模式啊,查的那些看的我糊涂死了,誰能幫我講解下,謝謝
所謂基地或公司加農戶,就是生產環(huán)節(jié)交給農戶去做,而指導和銷售環(huán)節(jié)由有實力的公司去處理,這樣利用大公司(實際上基礎也是公司)的品牌效應增加了產品的銷售渠道和銷售量,又利用了農戶現成生產設備減少了生產成本.
如正大集團在東北的德大公司(陳紅做過德大火腿腸的廣告,不知你有沒有印象了),它以養(yǎng)雞為主,就采取公司加農戶方式,即雞雛由公司提供給周邊農民進行飼養(yǎng),到養(yǎng)大后,公司把雞回收后進行加工,以袋裝雞肉或其他深加工產品(如火腿腸)的形式進行出售,這樣公司和周圍農民都有了經濟效益.
二、論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方式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方式主要有七種形式:
一是土地轉包。指承包方將自己承包期內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土地轉包是農民集體所有制組織內部農戶之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租賃。轉包無需經發(fā)包人許可,但合同需向發(fā)包人備案,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將承包地交由他人代耕的,由于代耕人通常是土地承包人的父母、兄弟或者其他親戚朋友,請人代耕只是口頭打個招呼,因此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
二是土地轉讓。是指承包方將其擁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的方式和條件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受讓對象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轉讓后原土地承包關系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已在非農產業(yè)就業(yè)并有比較穩(wěn)定收入的農戶自愿放棄承包地,一般采用這種轉讓方式,轉讓必須經發(fā)包方同意才可進行轉讓。
三是土地出租。是指承包方作為出租方,將自己承包期內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并收取租金的行為。土地轉包是農民集體所有制組織農戶同其他集體所有制組織農戶發(fā)生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租賃。出租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原承包方繼續(xù)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四是土地互換。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自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交換給他人行使,自己行使從他人處換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一般都是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Q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戶在自愿的基礎上,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對人人有份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的微調。該種調整改變了原有的權利分配,涉及到承包義務的履行,因此,應當報發(fā)包方備案。
五是土地入股。是指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與他人共同生產,按股分紅?!掇r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承包方之間為發(fā)展農業(yè)經濟,可以聯(lián)合自愿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yè)合作生產。該條有兩個基本含義:第一,入股應在承包戶之間進行,不包括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份,投入到從事農業(yè)生產工產的工商企業(yè)或者公司,也不包括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作為投資成立農業(yè)經營公司。第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收入,是農戶以入股形式組織在一起,從事農業(yè)合作生產,收益按照股份分配,而不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作為賺取經營回報的投資。
六是反租倒包。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出面把農戶的承包地反租過來,集中連成一片,給予農戶適當的經濟補償,再把土地承包進行轉租或發(fā)包給農戶、個人或企業(yè)單位。
七是托管。是指承包方承包地委托農業(yè)服務組織或農戶代為經營管理,托管雙方簽訂協(xié)議,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托管期間原承包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可以由承包方履行,也可以在協(xié)議中明確由托管方履行。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可以按自己的需要修改)
甲方(出讓方):
家庭地址:
乙方(受讓方):
家庭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guī)定,經+++村第 村民小組同意,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訂立以下條款。
一、流轉地塊:甲方將位于 的承包土地 畝,位于 的柴山地 畝,位于 的綠化林 畝的經營權 流轉給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見附圖。
二、流轉時限及用途:甲方于2011年 月 日起將上述土地和林地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并按有關規(guī)定協(xié)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xù),乙方將承包地用于農業(yè)生產,柴山地用于采集家庭燃料之用,綠化林地用于自用材采集。
三、流轉價格及付費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綠化林地轉讓費為 元,大寫 萬 元整;乙方于2011年 月 日現金支付經營權轉讓費,甲方另立收據。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轉證件: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一本;2.《林權證書》(編號: )一本;3.《退耕還林合同書》(編號: )一本;4.《財政補貼一折通》(編號: )(糧食直補貼金)一本。
五、其他約定: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2.流轉合同生效后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 方享受,相關農業(yè)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并享受保險賠償款項。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組、鎮(zhèn)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執(zhí)一份,報縣農業(yè)局備案一份。
六、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fā)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合同法》、《民法通則》、《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和《物權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zhí)行。首先請求村民委員會、鎮(zhèn)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違約責任: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2.乙方違背合同規(guī)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特此訂立合同
附:轉讓地界四至界限圖。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村民小組組長(簽字):
年 月 日